面议
课程内容:① 参加对象 |
高中及以上毕业学历,具有一定的会计理论和实务操作基础,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。 |
② 课程目的 |
③ 课程内容 |
会计职称(初级、中级)考试 1、师资力量: 主讲教师自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考以来,长期负责考前辅导工作,积累了十几年的教学经验,授课系统全面,详细讲解考试的难点、重点和疑点,重点突出,针对性强。讲课极具感染力,富有激情,可使学员在短期内有快速显著提高。 2、课程特色: ----资深专家主讲,合格率高; ----重点突出、难点精讲、考点清晰; ----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学员的应试能力; ----财政局指定的培训项目。 3、考试级别及科目: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、中级两种。 初级考试科目:《初级会计实务》、《经济法基础》 中级考试科目:《中级会计实务》、《财务管理》、《经济法》 4、报考条件: 初级:1、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。 2、高中以上学历或通过全国统考,取得经济、统计、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人员。 中级: 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。 (1)大专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; (2)本科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; (3)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; (4)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; (5)取得博士学位; (6)通过全国统考,取得经济、统计、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。 5、课程收费:初级职称:350元/科 中级职称:350元/科 6、上课时间: 晚班:19:00---21:30; 周末班:上午9:00---11:30,下午:13:00---15:30。 7、考试时间 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10年5月15、16日举行。具体安排如下: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:00—11:30 经济法基础 9:00—11:30 财务管理 14:00—17:00 初级会计实务 14:00—17: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 9:00—11:30 经济法 咨询热线:0755-61281402 61534451报名享受优惠折扣价格! |